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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十五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任务:2018年6月,吉林省制订《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做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于7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制订并上报备案。截止“回头看”进驻时,全省仍有10个县区未按要求制订工作方案,18个县(市、区)一直未上报排查情况。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责 任 人: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2019年7月底前,全面摸清非正规垃圾点底数,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70%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2019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对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再次排查,全面摸清底数,修订完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时限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2019年7月底前,市住建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督导各县(市、区)及时更新《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系统》,实施整改工作月报和季查制度,全面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对进展缓慢和未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的县(市、区),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治效果。
(三)2019年9月底前,完成50%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12月底前,完成70%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四)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随时更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帐。
(五)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年底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者完成工作不力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并给予全市通报。对完成工作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全省推广。
(六)对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的,要落实责任,加强后续监管,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常态管理制度,严防问题反弹、反复。
整改效果:
(一)2019年7月底,各县(市、区)已对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再次排查,全市共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50处(浑江区13处、江源区19处、抚松县7处、靖宇县1处、长白县10处),未发现新增垃圾堆放点。已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完成排查工作。
(二)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已于2018年全面完成,2019年7月,经再次排查,未发现新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各县(市区)按要求落实月报制度,市住建局每月将情况汇总报送省住建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工作进展迅速。
(三)截至目前,全市50处(浑江区13处、江源区19处、抚松县7处、靖宇县1处、长白县10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完成整治。
(四)每月汇总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台账,确保信息准备。
(五)对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的,落实责任,加强后续监管,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常态管理制度,严防问题反弹、反复。
公示网址:http://www.cbs.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249299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99号